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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大法官前驻华大使都获过大绶章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编者按:国家荣誉勋章制度对于中国人来说应该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概念。熟悉是因为新闻中经常可以看到外国加爵授勋的消息,其中也有不少杰出的华人获得了外国授予的勋章;陌生是因为我国宪法中虽有关于“授予国

  编者按:国家荣誉勋章制度对于中国人来说应该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概念。熟悉是因为新闻中经常可以看到外国加爵授勋的消息,其中也有不少杰出的华人获得了外国授予的勋章;陌生是因为我国宪法中虽有关于“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的规定,但目前尚未有具体的立法来规范这项制度。目前中国正在启动相关的立法工作,以建立中国的国家荣誉勋章制度。从今日起,本网将陆续刊发一组稿件,介绍一些其他国家的有关国家荣誉勋章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现状,放眼世界,一定会对我们有所裨益。

  本网驻东京记者 林忠 本网记者 张超

  日本是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其国民具有注重荣誉、名誉的传统,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已有130余年的历史。明治维新后第4年,即1871年,日本就开始着手建立国家勋章制度,1875日本政府颁布《制定勋章军功章的公告》,迈出了建立国家荣誉制度第一步,后经多次充实、改革,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成熟、具有广泛基础的现代国家荣誉制度。

  宪法有规定内阁定标准 违反交规也会丢掉资格

  日本现行的国家荣誉制度主要由勋章制度和奖章制度构成,内阁府下设的赏勋局具体负责实施。

  日本宪法规定授予国家荣誉是日本天皇在内阁的建议和认可下实施的国事行为之一,勋章、奖章等各种荣誉制度均不带有特权,且荣誉不能继承。受勋人员如果在获得勋章之后被判处死刑、拘役或3年以上徒刑,就要按“勋章褫夺令”剥夺其所获勋章。另外,在日本的民事执行法和国税征收法中,都有关于受勋者本人及其家属不得将勋章作为财产进行处置的规定。

  1964年,日本以内阁决议的形式通过“授勋标准”,将授勋范围扩大到社会各阶层,并沿用原有的勋章形式重开对在世者的授勋活动。进入21世纪,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2003年5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勋章授予标准”的决定,废止原有各种不同勋章中繁琐的等级划分,对勋章制度进行了改革,如减少了勋章的级别、统一了男女授勋的种类等。按照授勋标准的规定,获得授勋的人选应由国会众参两院议长、最高法院院长、各省厅大臣等向内阁总理大臣举荐,进行审查后由内阁会议决定。受勋人选也可以适用一般推荐的制度,但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接受履历的调查,即使曾经有轻微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等小过失,也会被取消资格。

  大法官因司法贡献得勋章 危险工种从业者也会获勋

  日本现行的勋章制度主要由旭日章和瑞宝章构成,另外还有大勋位菊花章、桐花大绶章和宝冠章。根据日本内阁最新的“授勋标准”,旭日章由高到低从旭日大绶章到旭日单光章分为6个级别,表彰在各领域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如去年获得旭日大绶章的有原高法法官滨田邦夫,他的功勋概要是“完成了高法法官的重要职责,为司法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瑞宝章同旭日章一样也分为6级,它表彰的是长年从事公务或公共团体、公众事业并作出成绩的人,如去年原驻华大使国广道彦获得了瑞宝大绶章,他的功勋概要是“完成了全权特命大使的使命”。旭日章和瑞宝章两者之间并没有高低之分,旭日章侧重于突出的成绩,而瑞宝章则注重长年从事公务等功劳的累积。当功勋特别显著超过旭日章和瑞宝章所能表彰的最高标准时,可以授予桐花大绶章或大勋位菊花章,目前获得菊花章的主要是历届首相。宝冠章现只用于外交场合礼仪授勋。

  授勋分为春秋授勋、危险工种从业者授勋、高龄者授勋、死亡授勋、外国人授勋。授勋人数最多的是春秋授勋,每年4月29日和11月3日进行,每次授勋人数大约4000名。根据内阁《推荐春秋授勋候选者纲要》,候选者由各部、厅推荐,内阁赏勋局审核,最终由内阁会议决定上奏天皇。候选者原则需满70岁,但长期从事工作环境恶劣或难以受人关注的工种的候选者年龄限制可放宽到55岁。2003年日本还采用了“一般推荐制度”,即普通民众可以随时在内阁官方网站下载推荐书进行填写并邮寄给赏勋局推荐自认为合适的人选,当然推荐者必须成年且不能推荐自己和亲属,另外还需其他两名成年人的共同推荐。这个制度可以使更多的不受人了解、关注的工种从业人员成为授勋的候选人。

  危险工种从业者授勋对象是自卫队员、警察、消防员等,年龄限制55岁以上,一年进行两次授勋,时间与春秋授勋重合,每次受勋人员约3600名,受勋后要觐见天皇。在外国人授勋中,有不少从事中日友好事业的中国人获得过旭日章,如原中国贸易促进会会长俞晓松。

  荣誉制度增加国家认同感 引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

  日本的国家荣誉制度,还着重奖励那些在推动日本的科学发展、文化建设,引导国民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上有突出贡献的国民。根据《推荐授予文化勋章候选者纲要》,文化勋章奖励是文化科学领域成绩卓绝者,每年大约5名,没有年龄限制。由文部科学大臣根据“文化功劳者评审会”的意见,向内阁推荐约5名“文化功劳者”(由文化功劳者评审会评选出来的在文化科学方面的成绩突出者,根据《文化功劳者津贴法》享有终身津贴)作为候选人。日本诺贝尔获奖者,除佐藤荣作已获得菊花章而不再授予文化勋章和大江健三郎拒绝授勋外,其余诺贝尔奖获得者均获得了文化勋章。

  不同于勋章,奖章侧重于对具体行为进行表彰,根据绶带颜色不同分为6种,奖章不分高下。对在舍己救人、志愿行动、业务精进、发明创造、克己为公、慈善捐款方面事迹突出的,分别颁发红绶、绿绶、黄绶、紫绶、蓝绶、绀绶奖章。前5种奖章每年定期于春秋两季各颁发一次,每次约800名。去年11月,63岁的旅日华侨潘桂华由于在卫生环保方面的突出贡献,被授予“蓝绶奖章”。绀绶奖章授予捐款500万日元(约34万人民币)以上的人,每月末由内阁会议决定人选,上奏天皇后第二天进行公布。

  至今,接受日本勋章、奖章的人数已将近40万人,国家荣誉制度激励着为国家、公共事业努力耕耘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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