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房屋产权的年限一般规定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是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70年使用,如果70年届满之后,该房屋
但是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70年使用,如果70年届满之后,该房屋还存在的话,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按照现有法律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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