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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再甜也只是道点心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据称,以“共有产权模式”出售的房子远比市场价便宜,房主只需拿出极少的资金就能住进新房。但“共有产权”不是面向普遍市场,而是针对特定人群。根据淮安的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8年

  据称,以“共有产权模式”出售的房子远比市场价便宜,房主只需拿出极少的资金就能住进新房。但“共有产权”不是面向普遍市场,而是针对特定人群。根据淮安的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这就意味着只有低收入群体才有资格享有,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依然无法通过“共有产权”实现住房梦。

  从“共有产权”的指定条件看,这只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创新。传统经适房有一个挥之不去的尴尬:不少低收入者连首付也付不起。“共有产权”虽然通过政府分担,降低了低收入者的购房压力,但“共有产权”也有一大缺陷,那就是银行贷款难,这点也得到淮安相关方面的承认。

  即便“共有产权”解决了以上问题,也难以回答另一个问题: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怎么办?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固然需要解决,但夹心层的安居难题也亟待破解。“点心”虽好,如果只够极少数人吃,大多社会夹心层无缘分享,其甜蜜感自然会大大降低。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归根结底,地方政府还得进一步推进住房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措施,下决心把房价稳下来,让更多的人居有定所。相比于保障房这道“点心”,整个住房体系才是盘“大菜”。“点心”固然重要,但不应是政府工作的全部,让政府从卖地收入中拿点钱出来建几百套保障房并不难,难的是整个市场秩序的有序合理。此外,我们还应警惕“一叶障目”的习惯,如喜欢在“点心”上做文章,转移公众对“大菜”的注意,从而减轻自己尽责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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