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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让低收入者看到曙光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楼市简评:虽然全国许多地方的房价已经高不可攀,但是,人们对“居有其屋”的追求却没有停止过,江苏淮安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目前房价高企,且仍一路飙涨的情况下,“共有产权”的住房模

  楼市简评:虽然全国许多地方的房价已经高不可攀,但是,人们对“居有其屋”的追求却没有停止过,江苏淮安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目前房价高企,且仍一路飙涨的情况下,“共有产权”的住房模式对于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其不仅减轻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负担,同时,通过这种类似于“无息贷款”的方式吸引更多本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市民,从这一点上看,该模式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政府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投入压力。

  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共有产权”的住房模式,为我国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新的路子和思考方向。当前,我国的住房保障模式一般包含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等几种类型,但由于投入大且几乎无回报,许多地方政府都不愿意涉及。而江苏淮安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投入相比廉租房、公共租赁房要少,更容易提高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积极性。

  当然,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目前江苏淮安试行的这种“共有产权”住房模式仍有不健全之处,其可以向全国推广,但不具有普遍性。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果“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专门出资修建的,那开发投入将会由于共有模式而不能完全收回,这将会给一些实力较弱的地方政府带来一定资金压力;而如果“共有产权”住房是要向开发商回购的,那当地的房价一定不能太高,诸如许多一线城市和部分发达的二线城市就不适合照搬,否则不仅购房者负担不起,地方政府也将不堪重负。此外,这种向开发商回购的方式,还可能加剧市场供求失衡矛盾,导致开发商坐地起价,并引发当地房价的连锁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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