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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费调整:住宅按套收、非住宅按面积收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前日获悉,经省物价局审批,从本月起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费调整为:住宅每套80元(房改房按每户60元收取),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  非住宅建筑面积在0—50平方米的
  非住宅建筑面积在0—50平方米的收100元;在50—100平方米的收200元;100—4000平方米之间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20元;超过4000平方米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10元。  另外,住宅抵押登记每套收取登记费80元,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按其产权登记收费标准的60%收取。  此前,该市房屋产权登记费按房产评定总价的万分之七收取。有关人士称,改为按套、按户、按面积收取后,比较直观明白,对购买房屋价值超过11.6万元的居民来说,还可省点钱。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晓华通讯员谢平报道:武汉市房产局昨公布房屋产权登记费的最新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自今年10月1日后申请登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降低,缴费程序也相应简化。  据了解,该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费此前按房产评定总价的1‰收取,住宅抵押登记费为总价的2‰。旧标准相对复杂,市民往往要申请房屋勘测、估价,再缴费,要跑好几个部门。  改为按套、按面积收取后,购房者缴费时更明白、更方便了,实际收费标准也比从前大幅降低。据计算,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平均较以前降低了近30%,住宅抵押登记收费平均降低了80%。相关报道见3版  从本月起,市房产局全面下调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住房每套80元,房改房每套60元,低保住户40元。非住宅所有权登记费按面积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另外,住宅房屋他项权利(包括抵押权、典权等)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非住宅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其产权登记收费标准的60%收取。   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元)   50以内(含50) 100   50—100(含100) 200   100—4000(含4000)每增加100?加收20元   4000以上每增加100?加收10元                                  武汉晨报·楼市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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