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办理登记发证、交易补地价交款程序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一、估价所转来的评估资料文件,地价管理组进行初审核对工作。  二、将初审意见呈处长审核,经批准后通知交地价款用户;属本局登记所的转交登记所办理;交易的转交易所办理。  三、属各区局办理的,凭估价所发出的
一、估价所转来的评估资料文件,地价管理组进行初审核对工作。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