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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调整拆迁补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依照现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区2007年度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现对2008年度本区三个房屋拆迁区域平均市场单价调整如下: A级区域: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区域,每平方

A级区域: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0元。

B级区域:长宁路(江苏路—万航渡路)、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南;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200元。

C级区域: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200元。

以上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本区内由房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基地,其所在区域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单价按上述标准执行。A、B、C三个区域仍将继续执行20%的价格补贴系数。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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