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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开车门撞伤人成最常见交通事故

大律师网 2015-09-24    0人已阅读
导读:海淀法院发布的今年前4个月的交通类案件统计中,“突然开车门”而引发事故最为常见。其中,突然开车门的受害人极少是行人,而是自行车或者电动车骑车人。统计还显示,早晚高峰期为事故最高发时段,

  海淀法院发布的今年前4个月的交通类案件统计中,“突然开车门”而引发事故最为常见。其中,突然开车门的受害人极少是行人,而是自行车或者电动车骑车人。统计还显示,早晚高峰期为事故最高发时段,而路口则成为事故多发地。

  去年2月12日,李某驾驶汽车行至西城鼓楼大街一餐馆门前,停车后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即打开左前门,恰好贾某骑电动自行车路过,被李某的车门撞倒后,贾某死亡。之后,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突然开车门”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看似平常,但今年1月至4月份,在海淀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类案件中,有17件起因为车辆停放过程中突然开启车门,开车门一方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17起案件中,涉及电动车6起,自行车11起,其中有3起受害人伤势较重,立案时诉讼标的额达20万左右。

  法院表示,开车门一方作为主动作出行为的一方,尤其是在通行道路上停车开车门的过程中,应当保证未妨碍其他通行者,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如果给他人带来损害,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应在开车门之前通过后视镜以及转头等方式观察车辆侧后方情况,确保安全之后再开启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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