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5人死亡,司机李登鹏昨日被永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2日凌晨2时10分,李登鹏驾驶陕K·16630号油罐车在京藏高速公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因对路况不熟,行至永宁段时发现过了南环高速路口,便拉开高速公路上的软护栏,准备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由于油罐车较长,李登鹏一把方向没将车掉转过去,便挂倒档调整,但倒档也挂不进去,致使油罐车头东尾西停在了一条单行车道上,且将该道全部堵住。李登鹏只在油罐车附近放置了一些草,未设其他警示标志。何某驾驶的小轿车行至此处撞在油罐车右后部,何某及乘车人盖某等5人死亡,贾某受伤,小轿车严重损坏。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登鹏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某因驾车超速及超员,负事故次要责任。(王丽)
(宁夏日报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