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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大律师网 2015-10-23    0人已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1991年12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1991年12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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