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 原运单号码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
原运单号码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