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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4-11    0人已阅读
导读:1996年4月25日,电力部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先导作用,促使电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
1996年4月25日,电力部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先导作用,促使电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部决定在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电力公司开展创


1996年4月25日,电力部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先导作用,促使电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部决定在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电力公司开展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工作,现将《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试行。
各单位在试行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将执行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告部科技司。

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 行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坚持“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推动电力工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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