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禁止性补贴的范围包括哪些?

大律师网 2016-04-20    0人已阅读
导读:按照WTO反补贴原则的要求,应当取消属于禁止性补贴的所得税优惠项目。一是国内远洋渔业的税收优惠;二是外商按照出口产品和先进技术享有的税收优惠;三是使用国产设备替代进按照WTO反补贴原则的要求,应当取消属于禁止性
按照WTO反补贴原则的要求,应当取消属于禁止性补贴的所得税优惠项目。一是国内远洋渔业的税收优惠;二是外商按照出口产品和先进技术享有的税收优惠;三是使用国产设备替代进

  按照WTO反补贴原则的要求,应当取消属于禁止性补贴的所得税优惠项目。一是国内远洋渔业的税收优惠;二是外商按照出口产品和先进技术享有的税收优惠;三是使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四是补偿贸易的税收优惠。

  可申诉补贴可能对进口国带来利益损害,但进口国须证明有“实质损害”、“严重影响”,方能申诉。因此,对属于可申诉补贴的所得税优惠项目可暂时保留或减小优惠力度,这类优惠主要包括两项:一是法律规定的地区性税收优惠。建议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西部开发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的税收优惠应予以保留,其余东部地区的税收优惠原则上应取消。二是对国家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民航、邮电、铁道等行业实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应适当保留。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