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大律师网 2016-05-04    0人已阅读
导读:(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如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