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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人取回权

大律师网 2016-05-24    0人已阅读
导读:行纪人取回权,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购入委托物,于异地将委托物向委托人发送后,委托人尚未收到又未付清价款而被宣告破产,行纪人享有的解除合同、取回委托物的权利。行纪人取回权,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购入
行纪人取回权,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购入委托物,于异地将委托物向委托人发送后,委托人尚未收到又未付清价款而被宣告破产,行纪人享有的解除合同、取回委托物的权利。

行纪人取回权,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购入委托物,于异地将委托物向委托人发送后,委托人尚未收到又未付清价款而被宣告破产,行纪人享有的解除合同、取回委托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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