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提问:请问律师法人股及其个人化有哪三条途径 找法网杨常郁律师回答: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目前,法人股个人化的途径有三条:
一、持股法人注销后,通过承继公证方式,将该法人名下的股票转让到股东或开办单位名下;
二、政府批准,将破产或注销企业持有的法人股转让给国家投资机构或其他企业;
三、通过司法文书确认法人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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