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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取回权

大律师网 2016-07-09    0人已阅读
导读:出卖人取回权,是指在隔地买卖合同中,卖方已经发货,买方尚未收到,也未付清货款,这时买方被宣告破产,卖方便有权废止合同,取回货物。出卖人取回权,是指在隔地买卖合同中,卖方已经发货,买方尚未收到,也未付清货
出卖人取回权,是指在隔地买卖合同中,卖方已经发货,买方尚未收到,也未付清货款,这时买方被宣告破产,卖方便有权废止合同,取回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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