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开发商延期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6-07-16    0人已阅读
导读:开发商会因为某些原因延期交房,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有些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常常找各种理由辩解。那我们需要知道的开发商延期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开发商会因为某些原因延期交房,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有些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常常找各种理由辩解。那我们需要知道的开发商延期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条件才可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开发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开发商仍可直接引用法律条款来免责。开发商常常对“不可抗力”作扩大解释,比如将下雪、雨水多、夏天天气热、甚至高考期间禁止施工这些作为不可抗力来狡辩。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下雨下雪都是自然现象,如果没有形成灾害是不能作为不可抗力的。而高考亦是每年都举行的,这些事件均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这样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三)诉讼时效。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发商延期交房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若遇到相关方面的困扰一定要明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需要的朋友欢迎到律师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