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工商局建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广告宣传人员正沿街向路人发放某楼盘的房屋销售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打有开盘当天,买房即可参与抽奖,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的字样。该所执法人员对...
近日,邻水县工商局建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广告宣传人员正沿街向路人发放某楼盘的房屋销售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打有 开盘当天,买房即可参与抽奖,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 的字样。该所执法人员对该楼盘售楼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售楼部正在紧锣密鼓对该楼盘的房屋进行宣传促销,并承诺按该楼盘的房屋销售宣传单上的内容进行兑现。
经初步调查,该楼盘开发公司开展奖金10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目的是为了提高该楼盘的知名度,确保房屋的顺利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条: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奖券具有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最高奖数额之和不得超过5000元。以实物或其他形式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价格折算金额 之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