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在以下事项上存在异议时,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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