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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

大律师网 2016-07-23    0人已阅读
导读: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长发改经发【2010】2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浙江省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以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长发改经发【2010】2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浙江省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陵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南起金陵大桥,北至太湖路,全长2000米,包括对沿街两侧的85幢建筑、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和清洗等。本次招标范围为金陵中路段(县前街至北护城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外墙翻新(氟碳漆喷涂、真石漆,局部采用幕墙、格栅装饰构件)、装饰构件施工、店招施工、更换和增设部分铝合金窗等。施工分为以下四个标段:
I标段:大成小区1-4幢 II标段:金陵中路500#-502#和林业局大楼
III标段:大成小区6-9幢 IV标段:金陵中路448#-464#、464-1#、472-1#和472-2#
备注:报名单位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同时入围两个标段投标,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施工标段:
1、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企业、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
(6)企业具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2、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5、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6月9日14:00时,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5.2 逾期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孙 工 电 话: 0572-60293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张工、郑工 电 话: 0571-87631270、87630286
传 真: 0571-87631300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长兴县管理站
2010年 6 月 1 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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