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撞到人了,支付相应的费用本无可厚非的。可是碰到痊愈后拒不出院的受伤者,应该怎么办呢?
找法网网友咨询:开车撞到人讹人怎么处理?保险过期几天,被撞人都没什么事 一直都不出院。医院都没办法,只有开营养药。只是轻轻撞下,住院3、 4天了、医疗费都是我出的, 私聊张口要5万。 我应该怎么办! 求帮忙给个办法 谢谢了。
河南贵简律师事务所 刘焕庭律师 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河南豫上律师事务所 刘建辉律师 回复 :不支付他医疗费了,让他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第2款虽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包括患者在内的肇事者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只能是与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或过失相应的合理损失。对于伤者符合出院条件仍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属于不合理损失,患者有权不予负担。
总之,伤者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系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伤者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患者无关,应由伤者自己承担。当然,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亦可采取请第三方调解妥处纠纷、停止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促使伤者自行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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