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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之虚假宣传

大律师网 2016-08-05    0人已阅读
导读:核心内容: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
核心内容: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具体内容和。 一、虚假宣传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 第四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利用广告 广告的含义有多种,我国99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其他方法 其它方法是指广告以外的方法,其他方法有哪些,竞争法中未作明确规定。 二、虚假宣传的行为要点 、虚假宣传行为主体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虚假宣传行为 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虚假宣传的结果 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三、虚假宣传的内容 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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