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时间和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三、个体工商户未报送年度报告或出现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有哪些影响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查实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