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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大律师网 2016-08-18    0人已阅读
导读: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薄。根据该条的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权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且在《公司法》修订中明确规定,故在《公司法》修订案正式施行之前,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可参照上述《公司法》修订案的相关规定精神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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