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登记编号:aq20100102
工程名称:潜山县人民法院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
招标单位:潜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空调生产、供应商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可组建符合本专业资质企业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空调生产、供应商;
3、具有所投空调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或证明;
4、招标设备可选品牌:格力、海尔、美的。
二、发布时间:二〇一○年六月一日
三、招标信息介绍
1、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11542.7m2,本次招标项目约400万元。
2、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
3、联 系 人:余 同 华 联系电话:0556-8972035
张 新 振 联系电话:0556-8970868
吴 福 斌 联系电话:0556-8931069
4、报名时间:二〇一○年六月二日至二〇一○年六月四日,二〇一○年六月四日下午五时报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6、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1)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报名的,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持证资格证书(复印件)、(6)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果有)、(7)综合业绩(如果有)。上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6、本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采用有限数量制。安徽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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