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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热岛中心一期工程供热部分水处理系统设备制

大律师网 2016-08-20    0人已阅读
导读: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热岛中心工程一期工程(供热部分)已由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州发改交能【20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热岛中心工程一期工程(供热部分)已由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州发改交能【20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分别为30%和70%,为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处理系统设备制造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万州盐气化工园区(万州区原龙宝镇玉罗村8社及龙都街道胜利村10社,渝万高速公路以南,长江以西,距万州城市中心约 7.6公里,距万州机场约9.6公里)。设计规模:2×75t/h高温高压参数、循环流化床炉,平衡通风、半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本期工程建设2台锅炉。
招标范围:(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2)化学炉内加药装置;
(3)水汽取样及除盐水冷却装置;
(4)高效过滤器。
交货期:2010年10月15日前。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独立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
(2)具有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的相关生产资质,对承压设备应具有函盖本次招标设备压力等级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五年内具有三个及以上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规模,且具有3-5年成功运行经验的业绩;
(4)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为盈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中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4. 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20 日至2010年 8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宏达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125号佳能大厦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套加收邮寄费50元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大道218号(民兵训练基地)4楼
联系人:周汉勇
电话:023-8750969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125号佳能大厦8楼
联系人:廖丹
电话:023-58231373
传真:023-58221925


2010年8月 20 日重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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