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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大律师网 2016-08-27    0人已阅读
导读:(一)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税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额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两部分。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
(一)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税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额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两部分。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 (一)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税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额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两部分。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33%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 1/12(或1/4) 33%。 2、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3%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 (二)境外所得税抵免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内容包括: 1、可抵免的外国税收范围 可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纳税人就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了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以及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 2、税收抵免的限额 税收的抵免限额是,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依据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取得该项所得应摊计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后所得出的应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该税收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 计算公式为: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 (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 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3、抵免不足部分的处理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如果低于按规定计算出的扣除限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如数扣除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如果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作为税额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税收定率扣除法 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不区分免税或非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例计算扣除。 (共计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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