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和分割

大律师网 2016-09-02    0人已阅读
导读: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 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注意了,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首先,什么是投资?汉语大词典说,投资(Investment)投资是指创造新资产的过程。那么,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不是“投资”呢?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是不是“投资”呢?一方婚前的储蓄,是不是“投资”呢?……毕竟,以上各种情况都存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并不简单吧。 其次,什么是“收益”?是专指增值部分,还是包含本金?运用好这一条,对于分割处处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至关重要,如果操作得好,“不劳而获”就会变成现实,毕竟,司法解释不能包揽一切,总能给法官和律师以施展“才华”的余地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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