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几类?共有几个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
1、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几类?共有几个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事件四大类。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可分为四级: (一般)、 (较大)、 级(重大)、 (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什么是应急管理?具体有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测预警、识别控制、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四个过程。应急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均体现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各个阶段。应急管理还是完整的系统工程,可以概括为“一案三制”,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
3、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中央和有关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精神与指示
(1)中央十六届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2005年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200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注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制机制。……
(4)2006年1月16日,省委书记张春贤批示:我省是自然灾害高发的省份,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加强全民防灾知识的教育,教育群众努力掌握一些基本的救护技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安全。
(5)2006年11月8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6)2007年1月29日,代省长周强在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出:……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5、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组建原则是什么?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形成我国权责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管理机制构成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6、什么是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哪几类?
应急预案是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原则性方案,它提供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六大类构成。
7、我市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6年全市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1153起,造成34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亿元。其中,较大自然灾害4起,造成17人死亡,事故灾难679起,造成330人死亡,公共卫生事件32起,无人员死亡。
8、应急管理中政府的责任和公众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政府在应急管理中,需要动员一切必要的社会资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护包括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在内的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公共应急管理信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降低社会危害、开展危机教育,体现政府人文关怀。公众在应急管理中,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公民权、知情权、监督权、紧急救助请求权、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补偿请求权等权利;有参与和协助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义务。
9、公众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公众可通过110、119、120、122等各类应急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及时报告;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利用所掌握的应急知识积极展开自救互救,及时避险处险;参与并协助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努力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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