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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县九曲河河段(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

大律师网 2016-09-25    0人已阅读
导读:重庆市彭水县九曲河河段(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招标编号:TZC—2010—089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水九曲河(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09]70号文批准建设,
重庆市彭水县九曲河河段(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TZC—2010—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九曲河(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09]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为重庆中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郁江支流九曲河河口段两岸。工期要求:施工绝对日历工期180天(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范围为:由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重庆市彭水县九曲河河段(九曲河大桥以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图纸范围内的(K1+135.50至K1+553.6段工程)河底填筑工程、新建防洪堤、调节阀等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05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具有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总价4000万以上)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8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30-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在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商贸园 地址: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1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人:楚老师
电 话:13996941463 电话:023-86798370重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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