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0012678招标类型:地 区:四川工程名称:“正兴堂”、“大成殿”工程项目维修施工比选公告招标单位:金堂县文化体育局 单位: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项目编号: 2010012678 所属地区: 成都 一、本项目经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金堂发改投资[2009]146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金堂发改招标备案[2010]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金堂县文化体育局
项目名称 正兴堂 、 大成殿 工程
建设地点 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682号
实施时间 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共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3353.43平方米
建设资金 95.7万元,上级补助
报名条件: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正兴堂 、 大成殿 维修工程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独立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贰级 ;
(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1月26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1月2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金堂县文化馆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金堂县支行
账 号: 4402 2510 0902 6408 0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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