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力煤实行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10-11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国务院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为缓解当前国内煤炭供求紧张形势,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4月日至2月3日,对动力煤(税则号列270290,其他烟煤)的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二
发布部门: 国务院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为缓解当前国内煤炭供求紧张形势,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4月日至2月3日,对动力煤(税则号列270290,其他烟煤)的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