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开发区化学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大律师网 2016-10-15    0人已阅读
导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化学水处理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一、招标机构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化学水处理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于华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ouhuabing@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05805
采购项目名称:化学水处理系统
采购项目内容:简要采购内容如下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热源厂化水三期扩建工程规模为1×90t/h离子交换器系统(新建离子交换系统及与原离子系统连接管道系统、原系统标准中和池改造),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专业水处理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供应商至少完成过10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1台套90t/h及以上离子交换器系统供货并良好运行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和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供应商自带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8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6月8日9:30。
七、、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6月8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仪式。
八、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项目说明.doc青岛政府采购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