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风险保证金】浅析龙岗区加工贸易企业保证金担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缓解国家对加工贸易实施宏观调控下给加工贸易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促进龙岗区加工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加工贸易和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为目标,以企业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通过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帮助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信誉企业缓解经营资金上的压力,化解因政策调整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提升加工贸易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指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前期以政府指导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正常运作后,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指导为辅。)
(二)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三)开展担保与优化升级相结合
(四)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政策依据
(一)2004年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113号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要求存在租赁厂房或设备等六种较大风险情形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
(二)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2007年第44号,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此次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新增了1853个限制类商品编码,加上以前公布的394个限制类商品编码,目前共计2247个海关商品编码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并且对东部地区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该公告自2007年8月23日起开始执行。
(三)2007年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公告2007年71号《台帐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帐保证金。具体操作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四、担保范围
(一)信用管理企业
(二)常规管理企业中守法经营的企业
(三)具备重要配套产业链上的优势企业
五、担保规模
据海关2006年测算数据(剔除深加工结转金额),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涉及龙岗区加工贸易台帐保证金的实转金额将达到68亿元人民币,按60%的担保比例计算,总担保规模为40亿元人民币;按担保资金放大倍数10倍计算,自有资金为4亿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
担保启动资金约需要2亿元人民币。启动资金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一)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二)区财政5年内不向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用于经济发展基金的“三来一补”结汇手续费分成。
七、操作办法
(一)设立担保机构
由龙岗区对外贸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一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岗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台帐保证金和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服务。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担保启动资金2亿元人民币。
(二)界定担保对象
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担保公司进行风险审核评估,确定是否给予担保。结合我区产业退出机制,对于风险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等原则上不提供担保。
(三)实施分类担保
结合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担保。
1.台帐保证金担保
根据企业的分类管理和实际风险评估情况,对于风险可控的来料加工企业、“三资”和民营企业,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为这些企业提供台帐保证金担保,银行向海关出具保函,企业在进行加工贸易过程中免于缴纳银行台帐保证金。
2.风险保证金担保
根据企业的分类管理和实际风险评估情况,对于风险可控的来料加工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为这些企业进行风险保证金担保,在这些企业出现海关总署113号令所述六种风险情况时,银行向海关出具保函,海关免于向企业征收风险保证金。
(四)实施担保和反担保
严格按照既定的担保流程操作,明确被担保企业的责任,要求被担保企业和相关责任方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化解担保风险。如果股份合作公司或所属商务单位要求担保公司为其辖下企业提供担保的,则要求股份合作公司或所属商务单位作为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在企业不能履行偿贷义务时,保证金转为代偿金;企业履行偿贷义务后,保证金如数返还)。
(五)先行试点,逐步铺开
在实施保证金担保初期选择信誉良好的“来料加工”、“三资”和民营企业先行试点,然后积极稳妥地逐步推广。
(六)监管风险控制
根据被担保企业实际情况,担保公司定期对其进行核查,对提供担保的企业实施风险控制及进行保税核查,降低担保风险。
(七)分析总结提升
1.全面总结企业担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提出调整方案。此项工作由担保公司牵头负责。
2.阶段性分析担保企业的动态、成果以及对我区经济的影响,形成调研报告。此项工作由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定期向区贸易工业局汇报。
3.逐步提升担保服务质量,提高担保公司的信誉和风险控制能力。
八、担保周期和收费标准
(一)担保周期
担保周期是按一个合同的有效期外加80天的额外保证期计算。
(二)收费标准
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台帐保证金担保和风险保证金担保,承担着企业因违法违规引致的风险,因此在提供担保过程中将收取一定费用,这些收费主要用于担保公司的日常运作、风险防范、债务追偿以及弥补担保风险准备资金的不足。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九、保障机制
(一)反担保制度
为了有效规避担保企业的担保风险,担保公司在为企业提供台帐保证金担保和风险保证金担保的同时,要求被担保的加工贸易企业和相关责任方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保证(仅针对股份合作公司或所属商务单位为辖下企业提供保证反担保)、抵押、质押和保证金四种。
(二)担保风险准备金
担保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担保公司支付银行的基本保证金和支付担保风险损失的赔付资金。在银行保证金缴纳方式上采取按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或者采用循环授信额度的办法,减少资金的占用。深圳中国银行提供8亿元的授信额度,深圳建设银行提供17亿元的授信额度。
担保风险准备金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区财政5年内不向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用于经济发展基金的“三来一补”结汇手续费分成;二是向区贸易工业局申请来料加工企业风险管理专项资金作为担保风险准备金;三是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拿出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担保风险准备金;四是从向被担保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用余额中提取40%的比例作为担保风险准备金。
(三)风险清偿与补偿
当风险发生时,担保公司先从担保风险准备金中拿出相应资金先行代为清偿,然后再向被担保企业或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并将索赔所得补充到担保风险准备金中。若无法向企业或相关责任方追偿的,则首先从担保收费中所提取的那部分担保风险准备金中进行偿还。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足以偿还,则对于来料加工企业的担保损失优先申请从担保风险准备金中来料加工企业风险管理专项资金中进行偿还,区贸易工业局给予一定额度的来料加工企业风险管理专项资金作为担保风险准备金;对于“三资”和民营企业的担保损失则优先从担保风险准备金中区政府扶持资金的那部分资金中予以偿还。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1.准确地界定企业信用级别,了解企业过往诚信记录和企业现实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效益,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进行担保;
2.实施严格的担保和反担保制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担保流程操作,明确被担保企业责任,有效化解担保风险;
3.组建企业核查团队,对担保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核查,结合对企业生产能力等方面的核查,了解企业日常运作的实际情况,评估企业风险;
4.聘请会计事务所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5.依靠合作银行的监管职能,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全程监控;
6.强化股份合作公司作为甲方的责任,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切实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并将企业风险防范作为对街道办、居委会的主要考核内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杜绝担保风险的发生。
7.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由内、外勤海关、贸工局、街道经科办、股份公司、区外经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定期的信息交流制度与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最新动态。一旦发生企业违规走私现象,立即启动联系配合机制,采取相关措施对代偿债务进行追偿。
十、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实施,部门间要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意做好政策引导和有关宣传工作,防止因此产生对加工贸易领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