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对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的公告

大律师网 2016-10-21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7号 根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07年月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特此公告。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7号
根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07年月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