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律师网 2016-11-05    0人已阅读
导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拟筹建荆门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鄂发[200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拟筹建荆门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鄂发[200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

二、该分支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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