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信息委机关主干网络与机房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对下列全部或部分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LWZFCG10-10156
项目名称:卢湾区信息委机关主干网络与机房安全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为确保上海市卢湾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在当前环境下更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区政府需要以先进的安全服务管理理论和标准指导日常的安全服务运营工作。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认定并颁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
具有ISO/IEC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最好具有ISO/IEC 20000:200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且能提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快速服务响应;
7.
最好具有完成6个(含6个)以上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并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和客户评价;
8.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30到4:3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201室,近局门路)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如下所列:
1.
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具有ISO/IEC 20000:200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供应商须提供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至少一份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代表委托授权书。
响应供应商还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以下内容:
8. 项目周期:一年;
9.
项目报价:要求提供项目服务的详细报价清单,并阐明其报价原则;
10.
成果清单:要求包含在服务实施的各个阶段所提交的成果种类,数量及简要服务介绍等;
11. 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活动的具体细化。响应供应商最好能对技术参数(附表一)中做列出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逐条的答复,说明和解释;并列在项目明细中。
12.
技术偏离表:针对技术参数的实现或满足程度作出“满足”﹑“正偏离”或“负偏离”的描述;
13.
项目进度表:服务方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由响应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实施时间安排,应包括自之日起至对服务成果验收结束止等的项目项目进度安排;
14.
项目人员安排: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全部服务人员和主要服务实施人员的简历;
15.
服务:要求对服务所能实现的各项指标予以说明。
五、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六、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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