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韩国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大律师网 2016-11-14    0人已阅读
导读:公司规模: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为准,持续经营年限不得少于3年。净资产为30亿韩元(约2000万人民币)以上或总市值为90亿韩元(约6000万人民币)以上。经营业绩:最近一年经常利润为正。利润规模:应符合下列之一:1、最近年

公司规模: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为准,持续经营年限不得少于3年。净资产为30亿韩元(约2000万人民币)以上或总市值为90亿韩元(约6000万人民币)以上。

经营业绩:最近一年经常利润为正。

利润规模:应符合下列之一:1、最近年度roe为10%以上(roe=净利润/净资产100)2、最近年度净利润为20亿韩元(约1400万人民币)以上。3、最近年度销售额为100亿韩元(约7000万人民币)以上,且总市值为300亿韩元(约2亿人民币)以上。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