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企业工资支付担保-申请退还保证金(简称:民工工资担保)
备案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财政税务局
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技术管理处转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
备案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业主出具该项目竣工竣工验收报告已满60天且未发生工资拖欠;
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统筹的企业,申请退还须满足按项目退款后所余保证金总额不小于在建项目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
办理步骤:第 一 步: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技术管理处领取或从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退还保证金申请表》格式文本(一式二份)
第 二 步: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技术管理处申请退还保证金
第三步:将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公告》(一式两份)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及民工住地张贴公示
呈交材料:1、《退还保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该项目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名册、职工工作卡及有关支付工资的财务证明等
3、业主出具的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须核对)(实施统筹的企业还须提交其他参与统筹项目的验收报告)
4、缴纳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退还保证金的收据
办事程序:总台领号—窗口送件—案件办理—窗口领件
备案方式:施工现场及民工居住地张贴《公告》15日后,未接到民工投诉、经查明未发生拖欠工资的,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在5日内将保证金及其利息(按银行现行活期利率结算)汇入企业账户
承诺时限:《公告》张贴后20日
申办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咨询热线:0512-62886666
投拆信箱:ossc@sipac.gov.cn
中心网址:http://ossc.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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