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单据义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相关知识问答
一 消费者权利
1、什么是消费者
答: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其特征:(1)目的是为生活需要;(2)内容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3)主体既有单位,也有个人。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得相关知识权;(8)受尊重权;(9)监督权。
二 经营者义务
1、什么是经营者
答: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等。
2、不具有法定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经营者
答:属于《消法》所称的经营者。无论经营者是合法经营者还是非法经营者,其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3、依照《消法》经营者主要承担哪些义务
答:(1)遵守《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2)接受监督;
(3)保障安全;
(4)提供真实信息;
(5)标名真实名称和标记,经营范围和服务范围;
(6)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
(7)保证应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8)承担“三包”责任;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免责规定;
(10)不得侮辱、诽谤消费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11)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条件。
4、如何理解经营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答: 1、不得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
2、真实、明确答复消费者的询问;
3、所售商品、服务应明码标价。
5、如何理解经营者标明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以及出具购货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答:1、经营者不能冒用他人的名称与标记,应标明自己的真实名称与标志。
2、对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义务的要求:
(1)一般情形下,经营者应依法或依据商业惯例出具相关单据;
(2)法律和商业惯例都不要求出具的消费凭证或单据,只要消费者索要,经营者也必须出具。
6、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有哪些情形承担相关责任
答:(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7、哪些情形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
8、经营者可以拒绝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吗
答:不可以。以下三种情形经营者必须出具:
(1)法律规定应当出具的;(2)依照商业惯例应当出具的;(3)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
9、销售者对其售出的产品,在有哪些情形时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
答: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10、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