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代理人:
(一) 当事人可以授权委托仲裁代理人办理有关的仲裁事项。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均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仲裁代理人。
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裁定。
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证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裁定。
上述文字就是对仲裁代理人及两项保全所做出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