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关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从“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积极损害又称为“所受损失”,一般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支出;消极损害又称为“所失利益”,是指丧失本应该获得的利益,即“逸失利益”。《解释》参考国外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审判实践,对人身损害赔偿的“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具体界定为三个方面:
因治疗损伤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等;
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费用:如配制残疾用具、长期护理依赖支出的费用等;
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以及因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丧失或减少,或者因死亡导致未来收入损失。
、两项属于“积极损失”;第项属于“消极损失”。无论积极损失或者消极损失,都是侵权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义务人均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