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承诺书】关于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管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到建设局清欠办领取《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审批表》和《承诺书》;
二、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持签章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审批表》到建设局财务科交纳保证金;
三、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凭《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审批表》、缴款凭证和《承诺书》到清欠办履行登记手续。
四、建设工程开工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上报清欠办(每月20日上报),提供施工现场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农民工劳动合同。清欠办根据企业上报的人员花名册现场查验。
五、建筑施工企业每月上报按考勤表发放工资的领取凭证。
六、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凭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向清欠办领取《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个月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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