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

大律师网 2016-12-05    0人已阅读
导读:(一)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
(一)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串通投标罪与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等罪名,如贿赂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由此可见,基于串通投标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