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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融资融券交易保证金制度

大律师网 2016-12-11    0人已阅读
导读:【融资融券保证金制度】介绍融资融券交易保证金制度 其中,维持担保比例的设定又是把持全部交易风险的要害因素。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日常交易的进程中实施逐日盯市制度,当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降落到特定数值时,证券公司将

【融资融券保证金制度】介绍融资融券交易保证金制度

其中,维持担保比例的设定又是把持全部交易风险的要害因素。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日常交易的进程中实施"逐日盯市"制度,当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降落到特定数值时,证券公司将及时发出追加担保物通知,请求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到账,使保持担保比例高于特定数值。追加通知的维持担保比例又称保证金追缴点(又称"平仓线")。

保证金制度是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的基本性制度,同时也是证券公司抵抗信用违约风险的主要屏障。保证金制度大致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保证金账户治理及交易流程;客户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尺度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比例;保证金比例的设定;维持担保比例(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的设定;保证金追缴及强制平仓制度。

保证金制度作为证券信誉交易风险防备的"防火墙",应该努力减少保证金构成中的变动性。然而,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率非常高,单纯依附证券充抵构成的保证金系统非常轻易随着股市的波动而变更。固然通过证券充抵保证金便利了投资者参与证券信用交易,但并不能疏忽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担才能,单纯以证券折算构成的保证金系统轻易造成投资者的融资才能虚高,保证金本身却受到股市行情涨落的影响,无法有效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市场的稳固。

在实际操作中,剖析证券信用交易的保证金追缴点具有如下主要意义:投资者可以据此断定自己可能承担的风险程度以及最大的丧失水平;证券公司可以据此对没有追加担保物的投资者采用强制平仓办法,以保证其融资融券债权得以实现;而对于监管机构来说,依据不同的市场状态设定不同的维持保证比例,可以把持全部证券市场的信用水平和风险水平。

《实施细则》规定了以下重要内容:(1)交易保证金程度,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2)保证金缴纳方式,投资者可以以现金和证券两种方法缴纳保证金。(3)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如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4)保持担保比例程度,《实行细则》规定"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该通知客户在商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5)强制平仓的条件,在融资融券交易开端之后,证券公司"逐日盯市"并进行"逐日结算",在保证金追缴点发出担保物追加通知,如客户在两个交易日内未能定期补足担保物(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或者到期未能偿还债务时,证券公司可根据合同商定履行强迫平仓。

现阶段,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进步保证金比例、限定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畴、下降折算例等方法来下降投资者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这样既能施展证券充抵保证金这一办法所具有的方便作用,又能恰当进步证券公司与客户的风险抵抗才能。

"现金强迫构成比例"的缺失及修改

依据《实行细则》的规定,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融资购进的证券及融券卖出所得的全体资金,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其中,固然断定了保证金可以由有价证券依照必定的折算率折算充抵,但并没有设定保证金中现金的强迫构成比例,婆 婆 十 戒 ,。也就是说,在融资融券交易试点阶段,投资者可以证券折算的方法缴纳全体保证金。而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域,当投资者用证券作抵押物时,还应保证必定的现金保持比率,即客户的保证金不能全体是证券,而必需包括必定比例以上的现金。我国证券信誉交易保证金制度中"现金强制构成比例"的缺失,无疑极大地增添了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

我国证券信用交易保证金制度

2006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行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基础上构建了我国证券信誉交易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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