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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

大律师网 2016-12-11    0人已阅读
导读:【清算程序规定】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 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二、 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 三、 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 清算开始起5日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
【清算程序规定】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 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二、 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

三、 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 清算开始起5日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案》。

五、 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六、 清算开始7日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

七、 清算开始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

八、 清算开始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各刊登一次公告。

九、 清算财产、未完结业务、履行中的合同等的处理、整理。

十、 计算应付税金。

十一、清算完结审计报告。

十二、完成清算报告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十三、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

十三、清算报告提交10日内,注销税务、海关登记证。

十四、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余资产汇外境外以及关闭银行帐户。

十五、税务、海关登记证注销10日内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

十六、刊登合作公司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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