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当事人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卢翠新律师 lucuixi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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