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方式

大律师网 2016-12-30    0人已阅读
导读:【清算程序问题】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投资人自行清算,二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
【清算程序问题】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投资人自行清算,二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本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不像公司、合伙企业那样,由若干股东或者合伙人组成,清算会涉及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清算也要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或者股东、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进行清算。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所以说,本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规定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关于全体股东、合伙人进行清算的规定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因此规定由投资人清算。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一项权利的规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让投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种要求也是应当的。为此,本条作了这样的规定。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本条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

公司法务频道推荐律师

白广河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400-000-3111转35317

白广河,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白广河律师提供“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交通事故”等法律服务。

电话咨询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