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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大律师网 2017-01-06    0人已阅读
导读:【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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